什麼行為會被判罰球一顆加撤球?

2017-04-19
什麼行為會被判罰球一顆加撤球?

根據BISFed在2017公告的BOCCIA規則15.5 ,下列行為會被判罰球一顆,並撤除已投出的球:
  1. 在釋放目標球或色球的瞬間,運動助理員、球員或他所使用的任何器材或衣物碰觸到其投擲區塊的線或其投擲區以外的球場地面。對BC3球員來說,上述情形也包括球仍然在軌道中行進之時。
     
  2. 在BC3的比賽,每一局一開始,在裁判把日標球交給球員之後到目標球被釋出之前,沒有水平移動軌道向左至少20公分、向右至少20公分。
     
  3. BC3的球員在釋放球的瞬間,其軌道懸空在投擲線上方。
     
  4. 投球的瞬間,沒有保持至少一邊臀部(或腹部,按照體位分級所示)接觸座椅。
     
  5. 球員釋放球的瞬間,球碰觸到投擲區塊之外的球場。
     
  6. 在放球瞬間,BC3的運動助理員回頭觀看界內區域。
     
  7. BC1,BC2和BC4球員在投球時,座椅高度高於66公分。
     
  8. 團體賽或雙人賽事中,球員或隊友還在從球場返回投擲區的過程中,球員就把球投出。
     
  9. 在對手的投擲時間內,球員做投球準備,然後把球投出。



資料來源:
1. 蘇芳柳(譯)(2017)。Boccia地板滾球比賽規則2017 v.2。臺北巿: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中華民國地板滾球運動協會。
2. Boccia International Sports Federation. (2017). BISFed International Boccia Rules 2017-.v2.  2017年3月7日取自  http://www.bisfed.com/wp-content/uploads/2017/03/Final_BISFed-2017-Competition-Rules-V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