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助理員在地板滾球比賽中的職責是什麼?

2017-02-25
運動助理員在地板滾球比賽中的職責是什麼?

運動助理員是協助地板滾球球員參與比賽的人。

BISFed在2017公告的BOCCIA規則中,特別將運動助理員的職責集中規範在規則3.6,內容如下:
BC1,BC3,和BC4以腳踢球球員可以有一名運動助理員協助球員。
BC1和BC4以腳踢球球員的運動助理員的位置在投擲區後面,在球員指示下可以進入投擲區。
BC3運動助理員要留在其球員的投擲區塊內,在各局比賽時間內不得回頭看向球場界內區域。

運動助理員的工作如下:
  • 調整或穩定球員的輪椅-在球員要求時
  • 調整球員的擺位-在球員要求時
  • 搓球和/或遞球給球員-在球員要求時
  • 調整軌道(BC3)-在球員要求時
  • 在投擲前後執行例行性動作
  • 在每局結束時撿球-在裁判指示時

運動助理員在執行下列行為時,不可以直接碰觸球員身體:
  • 球員投擲球時
  • 協助推輪椅時
  • 協助調整輪椅或球杖時
運動助理員在一局比賽進行時間內不得回頭看向球場界內區域。


資料來源:
  1. 蘇芳柳(譯)(2017)。Boccia地板滾球比賽規則2017 v.2。臺北巿: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中華民國地板滾球運動協會。
  2. Boccia International Sports Federation. (2017). BISFed International Boccia Rules 2017-.v2.  2017年3月7日取自  http://www.bisfed.com/wp-content/uploads/2017/03/Final_BISFed-2017-Competition-Rules-V2.pdf